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改革蓝图,围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大部署,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让新风正气在新时代新征程更加充盈。
推进作风建设要在“常”“长”上下功夫
作风体现党的性质,代表党的形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条基本经验。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在胜利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牢记“两个务必”,发扬优良作风。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注意到作风建设的问题,他指出,“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都把作风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可以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良好作风推动事业发展,是我们党的一条成功经验,是我们党战胜困难、赢得主动的一个重要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改进作风作为工作开局起步的重要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解决作风问题,要像人防止疾病复发一样来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驰而不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政风民风焕然一新,党心军心民心高度凝聚,开创了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局面,为新时代伟大变革提供了坚强作风保障。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见效、松一松就回潮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作风建设不会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始终保持锲而不舍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从制度上进一步破题
推进作风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关键要从制度上进一步破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改进作风问题上,我们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深化和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涉及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管理的党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用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决定》提出,“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贯彻落实《决定》决策部署,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要以制度为保障,特别是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奠定坚实制度保障,以优良作风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作风建设的大敌。党中央一以贯之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了一系列良好效果,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依然没有完全根除。要发挥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发挥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作用,针对当前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要靶向治理,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要持续抓好整治整改,建章立制,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党性教育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消除“四风”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越纪律底线,不踩规矩红线,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既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榜样宣传,推动党员干部崇廉尚洁、拒腐防变,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又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推动党员干部在常态长效的纪律教育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要健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协同机制,一体推进惩腐纠风,把风腐同查同治嵌入办案全过程。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斩断风腐勾连链条。要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屡屡出现贪腐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溯源倒查、严肃追责。
(执笔人:金玲 唐彦婷)
责任编辑:何青芳